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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实等:中国的收入不平等研究的主要发现

发布时间: 2020-09-21

 

 

 

 

编者按:

孙冶方经济科学奖从第十四届开始,突破了只在国内权威出版物中遴选作品的惯例,开始关注国外权威出版物和外籍经济学者撰写的以中国经济为论述对象的优秀著作和论文,这大大扩展了遴选范围,扩大了基金会的国际影响。从第十四届开始,先后有林重庚等12位外籍经济学者的作品获得了孙冶方经济科学奖。事实证明,这样做有利于提倡和鼓励我国年轻学者更加注重遵守国际学术规范,积极参与国际学术讨论,有利于在国际学术界发出中国的声音,也有利于中国经济学走向世界,从而整体提升中国经济学界的学术水平。

下文为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第十七届获奖著作《中国收入差距变动分析——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研究》中的一节。这部著作的三位作者中有两位是外籍作者,其中史泰丽已两次获得孙冶方经济科学奖。

 

    

李实(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第六、十四、十七届获奖者 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

 

 

佐藤宏(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第十七届获奖者 日本一桥大学教授、副校长)

 

 

史泰丽(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第十四、十七届获奖者、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教授)

 

 

经过30多年的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和人民生活水平都有了快速的提高。然而,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已经引起学术界、国际组织、政府机构、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不同的研究对中国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有不同的估计结果,但他们都认为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居民收入差距有明显扩大。

本书中的各章研究了与中国的收入不平等相关的一系列主题。这里我们讨论各章的主要发现,特别关注那些相互关联的主题。

 

发现 1:收入差距持续上升。

 

2002-2007年间中国的收入不平等程度增加了。表1(略)给出了本书中对人均家庭收入基尼系数的估计值。不平等的估计结果可能会依赖于收入定义、自有住房估算租金的处理、地区生活成本差异的校正,以及流动人口的处理。但在所有情况下,20022007年间收入不平等程度增加。多数情况下,不平等的增加量是5%6%;对于用购买力平价,即地区价格差异校正后的收入的基尼系数而言,不平等上升的程度超过了8%

绝大多数估计值都表明了,在2007年中国的基尼系数超过了0.48。这种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使中国处于世界范围内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最高的国家之列,只有少数国家的基尼系数高于中国。根据我们的估计,中国的基尼系数使中国成为2007年亚洲收入分配最不平等的国家。亚洲国家的收入分配不平等指数往往较低,基尼系数一般都低于0.4。除中国以外,亚洲地区基尼系数最高的是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的0.452002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与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的基尼系数很相近,但是到2007年,中国已经超越了他们。

唯一能得到中国的基尼系数明显低于0.48的方法是采用购买力平价来估计,其结果是0.43。按照国际标准,即使这个水平也是相当高的。购买力平价的基尼系数不能直接和这里报告的其他国家的数据相比较,因为它们没有用地区价格差异来校正。

虽然20022007年间中国的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增加了,但近年来实施的一系列政策似乎有一些积极的分配效应。正如本书第七章讨论的那样,放松对人口流动限制后迅速增加的流动人口、农业扶持政策以及农村低保政策都使农村低收入人群获益。第九章和第十章的研究结果表明在城镇地区,政府的转移支付和就业政策可能也有积极的收入分配结果。然而,这些收入分配均等化的影响更多的被非均等化的因素抵消掉了,其中非均等化的因素包括不断扩大的城乡差距和不断增长的资本和财产收入。

 

发现2:不断扩大的城乡收入差距导致了全国收入差距的上升。

 

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就开始扩大;到2002年,平均来看,城市人均家庭收入超过了农村家庭的3倍。20022007年期间,已经很大的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了近20%,因此,到2007年城镇人均家庭收入是农村人均家庭收入的3.7倍到4倍。如果用购买力平价的收入来计算,城乡收入差距会变缩小,但2002年到2007年城乡收入差距的增幅会变得更大。

中国城乡之间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对这一时期全国收入不平等的上升起到了推动作用。2002年,城乡收入差距对全国收入不平等的贡献率是45%(用购买力平价衡量为27%);2007年城乡收入差距对全国收入不平等的贡献率达到了51%(用购买力平价衡量为38%)。因此,城乡收入差距仍然是造成全国收入不平等的关键因素。

如何解释中国不断扩大的城乡收入差距?虽然本书中的章节没有直接讨论这个问题,其中一些分析结果也提供了一些相关的信息。第一,2002年到2007年间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并非由于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缓慢,而是城镇收入以更快的速度增长。这一时期内,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长率超过7%,但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到达了11%(第二、七、九章)。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速度远远超过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速度?在这方面特别要注意的是城镇居民非就业收入的快速增长,例如自有住房的估算租金、养老金和转移支付的收入(第五、九章)。2007年非就业收入平均占城镇居民收入的40%,相比之下,非就业收入只占农村居民收入的15%。这部分收入在很大程度上与政府的政策和项目紧密相关,而城镇人口从这些政策中的受益更多。

第二,不断扩大的城乡收入差距有明显的地区因素。东部地区排除直辖市如北京和上海后,城镇和农村的购买力平价的收入比率显著上升了43%,中部地区上升了27%,西部地区仅上升了3%(第二章)。地区内城乡之间收入差异的原因值得进一步的研究。

还需要更多的研究去分析城镇和农村家庭特征的差异在多大程度上解释了城乡收入差距以及这些特征回报率的差别在多大程度上解释了城乡收入差距。在这方面,城镇和农村居民教育水平及教育回报率的差异可能会发挥作用。本书第六章考察了教育的不平等,发现城镇和农村居民受教育机会和结果的差异仍然存在。使用2002CHIP数据的研究发现,教育是导致收入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并且对城乡收入差距有较大贡献。

 

发现3:地区内部的收入差距是全国不平等的主要来源。

 

正如上面所讨论,CHIP调查所涵盖的省份可分为四个地区:直辖市、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虽然最富裕的直辖市和最贫穷的西部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仍然很大,但四个地区间平均收入的差距对全国收入不平等的贡献度却相对较小,并且贡献度还在逐渐下降。本书第二章的研究发现,20022007年间,地区间收入差距对全国收入不平等的贡献度下降到了12%(经过购买力平价调整)。对较早年份的CHIP调查数据的研究发现,19881995年,地区间收入差距对全国收入不平等的贡献度上升,1995-2002年间,贡献度开始下降。我们的研究发现,地区间收入差距对全国收入不平等的贡献度下降的趋势仍然在持续。地区间收入差距重要性的下降以及相对稳定的地区间收入差距意味着中国政府通过地区发展政策来缩小地区间收入不平等程度的努力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功。

当然,地区间收入差距对全国收入不平等的贡献度的下降意味着地区内部收入差距的贡献度上升。2007年,地区内收入差距对全国收入不平等的贡献超过了80%20022007年间,除直辖市外,其他地区的区域内收入差距显著上升,西部和东部地区区域内的收入不平等程度特别高。解决地区内部的收入差距问题,可能需要国家层面和地区层面共同采取新的政策和战略。

 

发现4:资产收入成为一个新的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因素。

 

2007年,中国家庭已经拥有了大量的私有财产。导致私人家庭财产规模上升的主要因素是始于20世纪90年代,大约完成于本世纪初的城镇住房私有化。其他一些因素也与私人财产的上升有关,主要有家庭储蓄的上升,不仅住房而且包括其他金融资产的家庭投资的日益多元化以及个体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增长。

家庭资产会产生利息收益、股息、租金和资本收益等收入。在CHIP的调查数据中,这部分收入很可能会低报,并且低报的程度和收入水平之间呈正相关的关系。因此,我们可能会低估资产财富的不平等程度。家庭财产性收入另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自有住房的估算租金。虽然国家统计局对家庭收入的度量不包括自有住房的估算租金,但CHIP的收入估计中包含了这一项。本书第五章提供了对自有住房估算租金及其估计的详细讨论。

2002年和2007年,自有住房估算租金收入是家庭资产收入最大的组成部分,占资产收入的85%以上。2002年,资产收入占总收入的份额平均是7%9%2007年,平均为12%16%

资产收入比其他来源收入的分布更加不平等,并且对总体收入不平等的贡献度增加。资产收入对总体收入不平等的重要性对自有住房估算租金的计算方法非常敏感(本书第五章),但是我们所有的估计表明,到2007年资产收入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2002年资产收入对总体收入不平等的贡献度处于8%10%之间,到2007年,资产收入对总体收入不平等的贡献度达到了13%19%。如上所述,资产收入的漏报可能会导致低估资产所有权对收入不平等程度的影响。

中国家庭资产所有权的演变仍处于早期阶段。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金融、房地产市场和其他财产权改革,也许还包括土地所有权的改革的进一步发展,对家庭财富以及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都会持续增长。因此,在今后的研究中,对财产和资产收入需要密切的关注。

 

发现5:流动人口收入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

 

2002年和2007年的CHIP调查收集了这两年的流动人口数据,这使我们有可能在两年之间进行比较。利用2002年和2007CHIP调查的流动人口数据,本书的作者估计了两种情况下的收入不平等程度,即是否把农村到城镇长期的流动人口作为城镇人口的一部分。在2002年和2007年,把长期流动人口作为城镇人口的一部分降低了城镇内部的收入不平等程度,但程度很小。同样地,包含长期流动人口后,2002年和2007年的城乡之间收入差距都有所降低,但效果仍然也很有限。

长期流动人口对全国收入差距的影响也比较小,这一点出乎人们的预料。但是,这种计算方式并没有体现其全部影响,因为他们没有考虑到流动人口会如何影响到农村和城镇其他人的工资和收入水平。要度量流动人口的全部效应需要反事实的信息,即如果没有长期的流动人口,不平等的水平会有多高。城镇调查包含长期流动人口没有显著地影响到收入差距的另外一个原因是,长期来看成功迁移到城镇流动人口的数量占全国人口的比例仍然很小。

虽然城镇调查包含长期流动人口后,不平等的计算结果意味着流动人口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但从农村调查中是否包含短期流动人口的结果来看,影响完全不同(本书第七章)。2002年和2007年农村调查包含了农村家庭短期外出务工的就业和收入信息。2002年到2007年间,农村家庭短期外出务工的参与率增长的非常迅速。2002年,三分之一的农村家庭从短期外出务工中获得收益,到2007年,超过40%的农村家庭获得这种收入。并且,2007年,农村家庭成员中短期流动的人数大大超过了长期流动的人数。

20022007年,农村家庭短期外出务工的收入增长得十分迅速,年均实际增长率超过17%,到2007年,已经成为农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平均而言,2007年短期务工的收入接近农村家庭人均收入的20%,几乎等同于当地就业的工资收入。

农村家庭短期外出务工的收入大幅缓和了收入不平等程度。如果没有外出务工的收入,农村家庭的收入会增长得更慢,并且城乡收入差距会变得更大。此外,短期外出务工的收入使农村内部的收入更加均等,因此,这也有助于解释为什么在此期间农村地区的收入不平等程度保持了相对稳定。这些研究结果预示了短期人口流动在影响收入不平等程度时所起的重要作用。

 

发现6:绝对贫困持续下降,但相对贫困保持不变。

 

20022007年间,中国的绝对贫困大幅下降。用世界银行每天1.25美元的国际贫困线来衡量,中国的贫困率从19%下降到了8%,这意味着中国的贫困人口从2.44亿下降到了1.06亿。这种下降是非常显著的,尤其是考虑到前些年贫困人口已经大幅度减少,并且2002年剩余的贫困人口相对分散,更加难以解决。20022007年绝对贫困的下降大部分意味着农村地区的贫困率显著降低,城镇人口和流动人口的贫困率也有所下降,但程度没有农村地区那么大(本书第二、七、九章)。这一时期内,绝对贫困的下降可能反映了近年来采取的一系列社会福利政策的好处,例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低保”政策。

随着经济的增长和社会发展,人民的注意力从绝对贫困转向了相对贫困。在这种背景下,贫困不再简单的和满足生存的需要相联系,相对较低的社会经济地位变得更加重要。本书的一些章节估计了中国的相对贫困情况。把收入中位数的50%设为相对贫困线,第二章发现,2002年和2007年,中国的相对贫困率几乎维持不变,大约为13%。虽然绝对贫困主要发生在农村,但相对贫困却不是这样。在农村地区相对贫困率维持在大约13%,但是在城镇地区,相对贫困率则继续按历史趋势上升,2007年达到了12%(本书第七、九章)。这些研究结果表明中国贫困的性质正在改变,并且面临着新的政策挑战。

21世纪第一个十年是中国收入和不平等发展进程中一个重要的时刻。它紧随着一个超过十年的经济快速增长和收入差距扩大的过程,这些情况都促使了21世纪初期的政策转变,开始更加强调对收入分配的关注。在本书考察的时期内,2002年到2007年,中国的收入不平等继续呈现出上升的趋势,除了持续扩大的城乡收入差距外,资产收入也成为收入不平等的一个新的来源。尽管如此,近年来政府实施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仍产生了一些积极的效果。人口流动开始发挥出调解收入差距的作用,并且低收入人群的收入保持增长。然而,这些因素却不足以完全抵消其他收入不均等因素的影响。

收入不平等的度量需要收入和相关变量的详细信息,最好是在住户层面上。CHIP调查,中国目前唯一的民间调查的大样本住户层面的、多年的数据集,为本书的分析提供了基础。通过仔细地分析和解释,CHIP数据集为中国收入水平和收入不平等的演变提供了重要的证据。本章中,我们讨论了CHIP调查的主要特征,并指出了数据中可能存在的偏误。本书的各章以及两个附录中提供了对数据的进一步讨论。

本书中的各章分析了中国城镇和农村以及全国家庭收入、收入不平等和贫困的主要趋势,研究主题包括教育的代际传递、房屋所有权、农民工、城镇的性别和民族收入差距以及工作与否的选择。研究更加关注了政策干预的效果,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税收、地区和农村发展政策、户口改革等社会福利政策。

本书的研究并未涵盖所有的主题,并且我们的发现为进一步的研究提出了一些问题。一个没有充分考察的问题是个人和家庭特征对收入不平等的贡献。第十三章考察了城市部门中性别的影响,第十四章探讨了城市中民族身份的影响,但是这两章都没有考察它们对农村和全国收入不平等的贡献。第六章讨论了教育的不平等,但并没有分析教育的分布如何转化为收入的不平等。年龄对收入和不平等的影响是另一个有趣的研究领域,尤其是在考虑到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城镇地区和农村地区年龄结构的差别以及养老政策的最新发展等因素的影响。

本书发现了一些日益重要的推动收入不平等变化的因素。第一个是资产所有权,第二个是人口流动,第三个是代际间的收入流动,它主要和高收入人群的财富积累,部门之间的持续性分割,以及城镇和农村地区的分割有关。CHIP调查的设计和数据分析对这些问题给予了特别的关注,但是数据仍有一些局限性。未来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应该注意这些问题。

本书中的部分章节讨论了工资和收入不平等同中国劳动力市场竞争之间的关系。第十一章的研究表明,20022007年间,部门间的收入不平等程度下降,而第十三章则发现对女性职工的歧视有愈演愈烈之势。对于中国劳动力市场是否变得更具有竞争性,这些发现给出了相反的结论。这就需要有更多的研究成果,以便我们能更好地理解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功能和收入不平等模式之间的关系。

本书强调了政府政策在缓解或加剧收入不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们仍需要更多深入地分析去详细了解那些直接针对分配问题的具体的政策的影响,诸如社会福利政策、户口改革以及其他有关分配的政策措施。我们认为,有关的政策包括政府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短期刺激计划、土地产权、企业所有权、国际贸易和投资、税收以及金融体系的改革等。

本书中的发现都基于截至到2007年的数据。随后的几年中,中国经济政策的变化,部分原因是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及其余波。官方数据显示,最近几年,城乡收入差距有所下降,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也开始缩小。这些趋势可能反映了农村流动人口工资上升和对农村低收入家庭转移支付增加所带来的均等化效应。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的数据收集和分析,去充分探究这些新发展。中国的不平等是否以及何时会保持稳定或达到转折点的问题在可预见的未来仍然有重大的研究意义。

 

 

 

 

文章来源:李 实、(日)佐藤宏、(加)史泰丽 等:《中国收入差距变动分析——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研究IV》 ,人民出版社,2013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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